tyc41183太阳成集团公共仪器平台仪器运行与共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公共仪器平台仪器在校内科研工作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仪器使用效率和测试服务质量,确保仪器测试工作稳定有序开展,根据《吉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268号)、《吉林大学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发[2024]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共仪器平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共仪器平台所有仪器。
第二章 运行与共享管理
第三条 按照《吉林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实施条例》的要求,规范仪器安全使用的培训、检查、监督等工作,要在仪器室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仪器操作规程。仪器须建立技术档案、仪器使用记录本和仪器维修记录本。
第四条 仪器配置AB岗管理人员,A岗人员为仪器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具备独立操作和维护仪器能力,负责仪器的日常测试、定期维护和处理仪器故障工作。B岗人员应具备仪器独立操作能力,辅助A岗人员进行仪器测试工作。
第五条 仪器完成验收后及时进行仪器收费立项申请,审批获准后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仪器测试费收取。仪器收费标准根据机时使用率和仪器维护成本变化可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及时完成收费立项申请。
第六条 仪器开放测试服务时在吉林大学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对外公布仪器基本参数、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并通过该管理平台向用户提供测试预约和测试费收取服务。仪器测试服务须在仪器测试范围内,禁止测试不符合仪器要求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样品。
第七条 仪器测试服务分为用户上机自主预约测试和送样预约仪器管理人员测试两种方式。
第八条 用户上机自主预约测试方式是经过培训考核具有上机操作资格的用户自行预约并完成样品测试。上机自主预约用户原则上为通过培训考核的tyc41183太阳成集团师生。根据仪器自身的特点和使用情况,上机自主预约测试服务仅在平台部分仪器或仪器部分功能的使用上开放。
第九条 送样预约仪器管理人员测试方式是用户在平台预约送样测试,由仪器管理人员完成样品测试。送样预约用户为吉林大学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网站注册的所有用户。
第十条 仪器按照“专管共用、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满足tyc41183太阳成集团师生对仪器测试需求的基础上向院外单位和个人开放共享服务。仪器共享开放机时根据仪器使用率进行调整,对于使用率低的仪器,必须增加对院外共享开放机时,保障科研资源效益最大化。
第十一条 对于达到报废年限要求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合理评估,如确实存在仪器设备损坏后无修复价值,及时进行报废处置;如仪器设备只是性能指标较低但能继续使用,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院内师生开放免费测试服务及开放机时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实验教学工作。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tyc41183太阳成集团公共仪器平台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5年6月19日起施行,《化学综合平台仪器运行与共享管理办法》、《化学综合平台仪器开放使用管理办法》、《化学综合平台仪器测试与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